购物流程
1 认购地点:上海市高青路2878弄1号1楼(万科新里程)销售中心
2 认购时间:周一至周日9:00-17:00
3 认购方式:实行先定先得的原则
4 房屋具体情况(价格、房型、面积、付款方式)可向“万科新里程”销售中心销售顾问咨询
5 认购流程
1 合同样本确认 2 房源确认 3 签署定金合同 4 签署预售合同同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
5.1 认购当天客户确定认购房源
  6.1.1 定金:人民币贰万元/套。
  6.1.2 客户认购采用实名制,本公司在商品房销售全过程中不接受买方办理更名(包括加、减名)手续的申请。
5.2 签署定金合同
  5.2.1 签署网上《定金合同》的主体名称应与实际购房人名称完全相符;本人前来签署网上《定金合同》的,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;受人委托前
     来的,须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,代理法人前来的,须携带委托代理证明及法人证照与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;《定金合同》签署
     后,不再办理更名手续(包括加、减名)。
  5.2.2 登陆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上备案系统签署《定金合同》,并签署《补充协议》。
  5.2.3 签署网上《定金合同》前,客户需向本公司提供购买人相关资信良好的证明,或签署由本公司提供的承诺资信良好的《承诺书》一份。如办理
    公积金贷款还须提供公积金帐号。
  5.2.4 签署网上《定金合同》为购买意向的确认,客户若未完成认购签约手续,本公司将按照《上海“万科新里程”现场认购活动细则》、《定金合
     同》及《补充协议》的有关约定,没收定金。
5.3 签署预售合同
  5.3.1 客户应依照《定金合同》上的约定时间,亲至上海市高青路2878弄1号楼“万科新里程”销售中心,凭《定金合同》正式签署《上海市商品房
     预/出售合同》,同时支付全部房款或首期房款,并提供按揭贷款所需证件文本及相关资料。在签署《上海市商品房预/出售合同》的同时办理
    定金转为房款的手续。
  5.3.2 若客户未在《定金合同》约定日期内办理付款签约手续,则视作放弃认购权利本公司不另催告,《定金合同》即刻终止,定金罚没。
  5.3.3 本人前来签约的,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;受人委托签约的,须携带委托书及代理人、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;代理法人前来签约的,须携
     带委托代理证明及法人证照与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。买方签约主体应与《定金合同》中买方主体名称相符,本公司不接受买方要求办理更名(
     包括加名、减名)的申请。
5.4 付款方式:一次性付款、按揭付款。
  5.4.1 一次性付款:买方于签署《上海市商品房预/出售合同》时,即付清房款全额(已付定金应转为房款)。
  5.4.2 银行按揭付款:
     6.4.2.1 买方在签署《上海市商品房预/出售合同》时,即需付足(银行规定的最低比例)首期款并完成贷款申请手续。
     6.4.2.2 余款由贷款银行提供按揭贷款(可贷最高比例为房款总额的70%,贷款期限为1-30年)。
     6.4.2.3 买方申请按揭贷款的具体额度和年限,尚需贷款银行根据有关政策,审核买方之财务状况及其它情况后确定;若银行审核结果与买方
         签署的合同中相关约定有差异的,则买方应在得到通知后七日内,补足首付款项并完备贷款手续。
6 客户在签署《上海市商品房预/出售合同》前,应对本公司提供的预/出售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(含附件内容)进行了解确认。
7 本认购细则的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化,以本公司最终现场公告为准。
8 本认购细则之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。

上海天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
2005年12月1日